球擊中裁判 救了巨人一命

大都會與巨人7/9之戰九局下,兩人出局輪到Brandon Crawford打擊。

 

Crawford敲出投手附近的軟弱滾地球,投手雖然第一時間沒攔到,但球不強,二壘手應能順利接住傳一壘結束比賽。

 

可是二壘審卻一個箭步往左移動,不偏不倚的和球撞上,隨即一臉囧樣的宣布比賽停止。

 

因為根據規則,當球尚未通過內野手(不包含投手),碰觸到裁判時,將成為比賽停止球(跑者不得進壘),打者直接上到一壘,若形成擠壘,則跑者個進一個壘包。

 

但如果守備員接觸到球後(或球通過內野手)再碰到裁判,則為比賽進行球。

 

這個影片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壘手第一時間沒接好,球彈出來後碰到一壘審,這時不論球往哪裡彈,守備員都需要去撿起這顆球,繼續進行比賽。

 

簡單來說通過防守員後,裁判就像是場中的石頭,球碰到石頭不規則的彈跳也是比賽的一部分。

 

另一方面我們都知道球如果擊中跑壘員,則瞬間形成比賽停止球,而且該跑壘員直接出局,不過如果是守備員碰觸後再碰到跑壘員,則屬於比賽進行中,跑壘員也不會出局。

 

甚至守備員沒有碰觸到球,只是穿過股間或身體旁邊後立即碰到跑壘員,這樣也不能宣布跑壘員出局,應屬比賽進行中。

 

規則5.09 (F) 跑壘員雖觸球,裁判員認為有下列情形者,不應宣告出局。此時,仍屬比賽進行中。

(1) 觸及內野手後,再觸於跑壘員的界內球。

(2) 未觸及內野手,但穿過其股間或身體旁邊時立即觸及後方的跑壘員,且其他內野手已無機會對該球執行防守行為時。

[divide]

請勿抄襲、剽竊司博特網站文章,違者必究,如需轉載、引用,請務必來信取得授權,並附上作者及來源處;
轉貼網址則不限,歡迎分享!